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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装修公司08年。四月份订了一份装修合同。是08年6月份交工。我给他预付款交了65000块钱。装修总价是85000块钱。余款装修完以后结算。可是到现在装了有1/3。装修公司就不给我装了。请问这个事情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8-09-22 12: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及时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约并承担违约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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