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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在重庆开了家火锅店,我自己申请注册了一个火锅商标。但是最近因为我想从事其他工作,所以就准备把这个商标转出去。刚好有个四川的火锅店想要我的商标,所以想问问律师商标可以异地转让吗?怎么办理呀

其他 2020-02-17 09: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转让规避这些“雷区” 商标权在进行转让时要注意商标权期限;商标转让要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问题。 详细分析如下: 在商标转让的事故里,像苹果公司这样的大企业,曾经也栽进iPad商标转让的漩涡里。为了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减少因疏忽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在这里列举一些常见的“雷区”。 雷区1、转让的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 如果转让的商标根本没有注册,或者在到期时没有及时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依法撤销或无效,则没有法律上的商标专有权可言,任何人都有机会使用该商标,甚至会被他人注册,从而妨碍自己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 雷区2、转让的商标在何地有效 商标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境内有效,在法国注册的商标只在法国境内有效。如想取得中国境内的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必须确认这个商标已经在中国核准注册。 雷区3、转让的商标注册是否到期 商标注册皆有期限: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我国商标法上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可以续展注册。关键在于如果注册商标快要到期,相关交易方要督促商标注册人去完成续展手续。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雷区4、转让的商标是否存在争议 转让的商标是否存在诸如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宣告无效等争议。如果存在这些争议,对方将来完全可能失去对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交易商标的注册都因撤销或无效而不复存在。 雷区5、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并购等方式收购对方商标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将来存在相关商业标志导致市场混淆,甚至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存在与交易商标有近似等关系的商业标志,并进一步考虑是不是需要把这些相关的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商业标志都一并移转过来。
  •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哪些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因此,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是商标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除了具有显著性,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 你好,根据我国的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是可以异地转让的,甚至说商标是可以在网络上面进行转让商标的异议,转让也是需要去商标局办理一个商标的转让的变更登记的,只要你们双方签订一份商标的转让协议书,然后到这个专利局去提交这个资料,去变更登记就可以的了,你们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信息,商标的注册信息,商标的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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