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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最近想要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但是因为我们自己是做一些具有地域性特色的产品,所以我们就想要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注册一个地理商标,我就想要了解一下,因为地理商标比较特殊,那么现在的地理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其他 2019-08-11 10: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6、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 您好,找代理公司委托,然后准备一下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6、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 您好,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原则:   1.主体资格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进行申请的,主体单位应该由该地理标志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2.有关部门批准   申请人在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时,应附送该地理位置管辖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地理标志所在地   如果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指的商品并非源于所表示的地区,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局将不予注册,但已经善意取得的不会被注销。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提供该商标在其原属国有效的证明。
  •   申请商标注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先申请原则。准予最先申请的人取得商标专用权,驳回其他申请。  2、一申请一商标原则。允许在一份申请书中可以申请注册用于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的同一商标。  3、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在一般情况下可自行决定其使用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  (二)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申请商标注册,应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十份及黑白墨稿一份;  3、申请人用药或烟草制品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4、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则应提交按商标局统一制定的书式填写的商标代理人委托书。
  •   注册商标申请的审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内容审查  经审查,对于符合规定的商标,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如果商标局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标准,则发给《商标驳回通知书》。商标局如果认为商标注册申请书内容可以修正,则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超过期限修正或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15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  (二)商标注册的异议  《商标法》第19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三)商标的核准注册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当事人又不提请复审或复审理由不成立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如果经裁定异议成立,则不予核准注册。
  • 符合下列条件的,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认定市著名商标:   1、商标注册人是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自然人,或是依法在本市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商标权属无争议,在中国境内注册满2年并实际使用满3年,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销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5、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已建立商品质量投诉和纠纷处理制度且运行良好;   6、商标注册人已建立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且运行良好;   7、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近3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   非营利性质的商标注册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不适用第4项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标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使用人控告商标侵权的要求:   1、控告人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和商标注册证明;   2、控告必须有具体的控告对象、侵权事实、法律依据、法律诉求;   3、提供必要的侵权证据,证据包括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和照片等;   4、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应通过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委托代理人应当依法提供书面的委托文书,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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