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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故意伤害了别人,他现在被刑事拘留了,但是他觉得自己非常的后悔,他不想被拘留,所以她想申请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但是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办理,所以想问一下律师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应该怎么办理?谢谢律师。

刑事辩护 2019-05-27 19: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你作为他的妻子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哪个机关提交具体看案件到哪个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会告知你,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会要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意思就是不一定就要钱,可以用人作保证。
  • 您好,您朋友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哪个机关提交具体看案件到哪个阶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会告知你,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如果同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会要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
  • 其办理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从正面来看,必须针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需要逮捕但是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不能再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担忧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持有有效处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有可能逃避侦查的。而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 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办理取保候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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