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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闺蜜,她在结婚之后经常和她的老公两个人吵架,他不小心就把她的老公给打成了重伤,现在她的老公已经报了公安机关,现在公安机关把我的闺蜜给拘留了起来,所以我想要帮他办理取保候审的事情,我想请问一下,关于解除取保候审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18-09-25 2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您好,涉嫌犯罪的,建议委托律师辩护的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托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须与本案无连,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处布不受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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