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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犯了盗窃罪,后来他就被,公安机关给抓进了看守所里面,现在他也联系不上我们,我们都很担心他,听说她就是盗窃了5000块钱,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节算不算严重呢?因为盗窃被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应该怎么申请保释?

刑事辩护 2018-09-25 1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如果情节轻,可以取保
  • 案件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将其从羁押场所释放,嫌疑人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保证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申请保释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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