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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是二婚,我们结婚一年生了个小孩她就走了,她跟我要了六万元钱彩礼,彩礼我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 2018-09-26 17: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则上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同居生活,那么彩礼归属于女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彩礼的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当然,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费的可以扣除;第二,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第三,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条件成就,彩礼归属于女方。
  • 你好!如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起过彩礼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可起诉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 已办理结婚登记,一般不退还彩礼
  • 你老婆跟你结婚了,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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