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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现要成立分公司。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几个字他们说不能办理分公司需要去掉。我们按他们要求去掉了,现在办分公司需要总公司的章程,这个章程我需要改吗?是改什么地方。

其他 2019-12-17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原公司的部份员工需转入新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的劳动应该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超出业务范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从事不在经营范围的行业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前申请然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可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键要看经营范围变更后会造成什么结果,如果原劳动合同因此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经营范围变更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是否需要改动章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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