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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前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现已经出院,我是电动车对方是小汽车,责任认定小车车主违法超车负主责,电动车主违反右侧通行负次责。住院费用3000千,车辆费用双方都不超过1000千,现在保险公司谈赔偿问题。工资证明和银行流水,医院小结是软组织挫伤,保险公司拒绝营养费和陪护费,而且误工费还要完税证明。我月平圴工资七千元,保险公司已无完税证明只肯算四千,住院10天休息10天,所有赔偿包括医药费用只算七千,这个费用还需要按责任划分吗而且保险公司的误工费少算一千元

银行 2018-09-28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肇事者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以及各自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力的大小来确定双方的责任程度。  由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因而一般来说,过错越大,责任越重。为充分保障受害人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的利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还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的无过错责任,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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