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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姥姥之前由于生病了,就在一家小医院里面去医治,但是后面没有把他的病治好就演变成了医疗纠纷,他不知道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因为他们老年人也没有学过法律,所以想问一下律师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谢谢

其他 2018-09-27 21: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希望可以帮助你。
  • 你好,,这个需要进行法院鉴定,鉴定的方式两种,一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做的,一种是做医疗过错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的,只有鉴定结果证明医疗行为有过错才能确定,并因此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的。现在你们应该是及时封存病历,申请做鉴定的。
  •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洽谈调停,调停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使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安排工作人员打开查询,并构成文字资料。查询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洽谈调停。洽谈不成的,会主张则主张患者或家族诉诸三级医疗事故判定委员会,进行判定。如对三级判定结论不服,可请求复仪或二级判定。如仍不服,则请求复议和一级判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依据判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准则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洽谈、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有三种方式: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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