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我现在很想跟我老公离婚,我跟我老公的感情现在基本就跟没有了一样,搞得我们这个家已经很不像样子了。然后我就去法院起诉离婚,立案的时候法官说查明我们感情并没有破裂,不让我起诉离婚,现在我想咨询一下要申请二次起诉,请问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材料是什么?

离婚 2018-09-27 19: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离婚案件的证据,立案时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诉状、财产清单、判决书(如已经起诉过的)、在当地居住一年的证明(如户籍不在本地的外地人),以上是起诉时需要的证据。 至于审理过程中的证据则需要围绕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供:如离婚感情破裂方面的、财产分割方面的、子女扶养权方面的、债务承担方面的等。有关证据的形式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1、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