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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自己看中一套二收的房子,环境跟地理位置都不错,后来跟业主谈了价格,也交了定金。后来卖主签了合同又不肯卖了,说什么自己有别的理由,不卖了。请问定金能退吗?这样是不是属于他违约,是他需要负全部责任吧。不需要我负任何责任吧。

其他 2018-09-28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卖房反悔一旦涉及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拒绝将房屋出售,结果可能得不偿失。卖房反悔主要涉及两个节点,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后反悔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反悔。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只要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涉及违约,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签了定金协议之后反悔 违约后果: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在签署定金协议并收取定金之后,如果卖方反悔,按照担保法以及合同约定,需要赔付双倍的定金给买方。如果买方支付的是大额定金,那么卖方需承担的赔付数额将更大。 二、签订了定金协议,也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反悔 违约后果:买方起诉到法院,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 您交了定金,视为是有定金协议。
  • 对方不卖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不退还。
  • 你好,是不能的。“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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