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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试用期是2个月,差8天就3个月!公司说我考核不通过!炒我!并打印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工资还没发我!过了2天了!怎么办!求解答!谢谢!

仲裁 2018-09-28 10: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情况,试用期已过,即为正式员工,过了试用期解除合同的,即为用人单位违约。
  • 你好,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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