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租用的房子合同已到期,因为房东没有来签新的合同,也没有来收房租。我目前还在使用,已使用了6个月,请问 1、是否可以沿用去年的合同价格补上已使用的房租? 2、房东要求找评估公司按目前的市场价来评估让我补交已使用的房租这样是否可以?法律允许吗?谢谢!

其他 2011-09-13 06: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