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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上个暑假跟一家教育机构签订了合同去担任了兼职教师,合同日期为7月15日到9月1日,后面我公司下达通知让我们8月25号为最后一天上班,26号就可以走,可是由于我跟我学生之前出了一点事情(我出于学生的胁迫帮学生做了几页暑假作业,后面学生家长要求教育机构退剩余的课时费)我一直没领到我的工资,前天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后,直到今天我的用人单位才发出决定扣我1000元工资作为处罚的通知,而且我的合同上面的保底工资是3000,另外如果全勤全勤奖是200元。虽然我的没到合同到期,可是后面也是公司让我们可以休息的,也就提前了合同到期六七天,但是我的工资卡上却是按照天数算大概2700,而且还从中扣除了我全勤奖200元,还有公司决定处罚我额外扣除的1000元,实际可以领到1500。而且在这四十天内我们每天都上十个小时的班,没有周末,不安排休息。请问一下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急~谢谢

教育 2018-09-30 2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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