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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一个发明专利,但是最近我发现有一家公司,他们没有经我的允许就是用我的发明专利,而且还属的是他们单位的名字,我觉得这个事对于我专利权的一种侵犯,所以我想要去维护我的权利,请问一下律师,专利被侵权怎么办?我应该做些什么呢?

其他 2020-11-02 14: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和解 就是侵权人和被侵权人一起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解决。一般就是达成协议,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人可以提出损害赔偿,或者是让侵权人支付一定的外观设计使用费等。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一般和解协议谈不拢的,就不用在耗着了,还可以接着找相关部门,或者是一开始就找政府解决。如果是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话,侵权人可能就会被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等处罚 3、向法院起诉 走诉讼途径也是可以随时决定的,不需要先经过当事人间和解、专利部门调解等之后才可以用。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我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
  •   专利权的侵犯是指具有排他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非经专利权人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利用该专利发明创造。但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权利,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于专利权人的权利作了限制性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有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后有利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是原则。但是为维护技术市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护国家的利益,《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应当指出的是,这个原则只适用于合法地投入市场是专利产品。合法投入市场的抓膘了产品包括:一是由专利权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二是被许可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三是由先用权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四是由强制许可的受益入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五是由国家计划许可的被许可人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等等。如果明知是非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而进行使用、销售的,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先用权人的利用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规定,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销售的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侵权。因为任何第撒播人没有义务在使用或者销售一件专利产品之前,弄清楚该专利产品是由什么方式进入流通领域的。对专利权人权利的这一限制,主要是为了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  4.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使用专利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4项规定,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这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规定的一项对专利权人的限制。  5.非商业目的的使用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非商业目的的利用专利,无非为了发展子科学技术,教育培养人才,有利于鼓励科学研究和实验外,还包括因教育目的的利用和为个人或者家庭目的的利用专利。
  • 您好,专利侵权后您可以:1、首先需要启动法务层面上的处理程序,这是最基本同时也最不得已的举措,可以说是我们处理侵权事件的底牌。具备完善的法务后盾,可以保证我们在其他所有措施都不奏效时迅速启动法律追责程序。2、然后是商务层面的警告,可以是一封公司间的邮件,也可以是一则关于侵权的官方声明或警告,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可以对侵权方形成一定程度的威慑。3、最后是双方产品运营层面的直接交涉,用“谈判”一词也未尝不可。我们需要在谈判当中明确侵权方的责任,并让对方知悉我们的处理办法,以及作出必要的警告。在谈判当中应该留有底牌,避免对方获知我们产品的底层架构、盈利模式等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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