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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申请书怎么写?

诉讼 2018-10-02 12: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申请书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XX,男,XXX年XXX月XXX日生,汉族,住XXXXX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XXX,男,XXX年XXX月XXX日生,XXX人,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X等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XX人民法院 签名: 年月日。
  • 您好,以下是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申请书: 原告人:陈某,男,49岁,汉族,住皖固镇县刘集镇左新西组17号。 被告人:彭某,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黄湾镇***庄二组。 刘某某,男,1963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黄湾镇**庄。 刘某,男,198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刘某某长子) 彭某,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皖灵壁县黄湾镇***庄二组。 石某,男,1966年10月13出生,汉族,住皖固镇县宋店乡****号 请求事项:一、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责任。 二、要求被告人支付各项伤害赔偿费合计411120元。 事实和理由:2004年12月5日14时许,原告人陈X陈某等人正在蚌埠路桥公司承建的省道**镇段沱河桥工程工地干活,这时被告一伙四人到工地闹事。原告人陈X上前劝解,被告一伙不容分说,上去就打。陈X被打倒,陈某上前劝阻,也被打倒,昏迷过去。幸亏群众报警并送往沱河医院急救,才脱离危险。陈某被打成重伤,住院61天,花去医疗费89195元,误工费11375元,护理费11277.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10元,交通费975元,住宿费2440元,营养费2640元;鉴定四级伤残后,增加残疾赔偿金34990.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9988.8元,后期护理费253620元,合计:411120元。四被告人为共同侵权,应互付连带责任。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特此起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固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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