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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他上个星期因为在外面喝酒,然后就有一些神志不清,在喝了酒以后就用。一个把小刀划伤了,路上的行人,后来这个行人也把我的这个亲戚告上了法庭,我们听律师说,可能这种情况属于刑事附带民事,我想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审理范围是怎么样的呢?

刑事辩护 2018-10-02 12: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下列几种情况的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其违法行为引起了物质损害赔偿责任的。 第二,经调解,自诉人同意撤销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自诉部分,但坚持要求赔偿请求的。 第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对被告人的公诉,但已查明其行为有物质损害赔偿责任的。 第四,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死亡,但案件已查明被告人负有赔偿责任的,由其遗产继承人继续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您好,关于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范围有关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诉讼范围是物质损失,不包含精神损失,因此对方是可以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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