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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辱骂在先,我们由争执变为打架,我们三个人,对方一人,他也动手打我们了把对方鼻子打出血了,但是没有外伤,鼻子也没有骨折,医院检查没事,花了3000,但是对方有精神病史,说我给打犯病了,住进了精神病院,要求赔偿2万,派出所调解,我不同意给这么多,法院起诉我的话,我会赔偿多少,会被拘留嘛

调解 2018-10-02 16: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追问】没有伤残,啥事没有,只有一个精神病史,说我给对方打犯病了,这个事对方起诉我,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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