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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我们公司负责财务管理的,前一阵子公司高层开会说现在需要一笔资金支撑公司运转,但是我们没有想到有啥能让我们办贷款的,这时候有个经理说能不能让公司的法人贷款,这个我们也不清楚,现在想问一下公司的法人可以贷款么?法人贷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其他 2019-05-20 15: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的,公司法人申请贷款的条件如下: 1、时间限制 不同的申请贷款的企业法人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持有股份的股东,公司经营必须满一年方能提出申请。 2、提交基本信息 必须提交申请者的二代身份证件,个人住址证明(其中包括电费、水费等各种日常支出费用以及经营主体证明。证明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3、提交营业证明以及收入证明 提交国家由国家相关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证明,以及最近6个月的账户流水信息。 4、提交房产证明 主要是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贷款合同,一次来证明个人的住所符合审查要求。 5、征信记录 若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借款,则其不能执行公司的财务,需个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以及近几个月的银行流水信息,以及个人信用是否有不良记录以及贷款者是否有过重大违法行为记录。这是金融借贷机构考虑的一项重要内容。
  • 可以的,但要符合一定条件的
  • 借贷关系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同样可以向债务人追偿,要求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贷款人有还款能力但是不还款担保人应该提醒还款,实在不行就起诉。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第二,分期履行借贷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 你好,只要营业执照满一年,有固定的流水,征信良好就可以办理,最快当天下款。法人贷款一般流程:1.借款人向贷款机构咨询营业执照贷款办理事宜;2. 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贷款相关资料,并提出贷款申请;3. 等待银行或小贷公司审核,如果审批通过,则前往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如果是抵押贷款,则还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合同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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