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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公生活总是每天都在吵架中度过,过不下去了,我们要离婚。请问离婚要带什么证件么?还是需要预约的,如果老公不同意离婚那我可以有什么途径申请离婚呢?孩子的抚养权又怎么去争取呢?需要请律师么?还是可以直接判给我的。

离婚 2018-10-07 12: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由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来抚养,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积极主张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1、男女双方须持各自的离婚申请书,说明离婚原因,并准备好司法部门办理的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以及孩子抚养权等相关协议书。 2、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场,由民政助理确认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如有胁迫、强制原因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如双方是自愿离婚并已备好离婚协议书的,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交由民政办留底。 4、经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各自认真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完成以上手续后,由乡民政助理填写好离婚登记处理表后,男女双方签字认可。 6、交纳规定的离婚证办理手续费,乡民政办发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离婚证书。
  • 你好,协议离婚,需要带着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不能协议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双方都有权利争取
  • 您好,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可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
  • 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 你好, 一、离婚要带的证件有一下: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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