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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亲戚,他之前是在一个事业单位上工作,前段时间他因为单位要出差,结果在出差的过程中受到了人身损害,不幸身亡了,现在她的家人需要一笔丧葬费,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丧葬费标准如何计算的?谢谢

其他 2020-02-11 12: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对遇到这样的事情表示不幸,而你说的这个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中丧葬费,是这样子的。丧葬费是按照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这是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然后以六个月总额来进行计算。
  • 损害赔偿之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的计算: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在一般的伤害案件中法院对受害人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正)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丧葬费也就三四万块钱
  • 你好,根据司法解释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第27条的有关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丧葬费按照受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计算六个月。六个月的工资就是丧葬费的数额,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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