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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现在已经被警察给抓了,现在他在接受调查,他好像是一个公司的财务人员,但是涉嫌挪用单位上面的公款拿去炒股,现在已经被单位给发现了,而且现在都没把这个钱给归还回去,请问一下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如何计算?

刑事辩护 2018-10-10 17: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刑事案件审计期限规定和计算方法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看你具体案件阶段。还有案件复杂 程度等
  • 等六个月判,可委托律师辩护
  • 公诉案件的一审一般三个月,也有可能六个月。
  • 要等六个月判,可委托律师辩护,进一步了解情况。属挪用公款罪
  • 你好,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下列规定: 1.如果是公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2.如果是检察院起诉的案件,审理期限为一个月(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从法院决定受理起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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