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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年单位给我办了失业证,但是一直没有领过失业金,现在因单位搬家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我还能在办一次失业证嘛

其他 2018-10-15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凡领取失业证的人员,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到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所需证明材料包括:
    (一)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
    (二)职业高中毕业生和自费走读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三)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四)被开除、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职工、合同期满的职工,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五)按政策规定迁入的居民(不包括已落实安置的征地农民),凭原申报其入户的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歇业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七)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证明。
    (八)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
    (九)新毕业的毕业生,凭参加劳动就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结业证书。
    (十)以上证明需所在区劳动局加意见、盖章。
  •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时申报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按照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在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之内,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和抵御失业风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除上述立法之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先后颁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窄,基金承受能力弱,统筹程度不高等弊端,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失业保险体系。
  •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没有补偿,一般辞职就会停缴。
    如果是公司提出,需要一些辞退通知什么的,而且还有按合同上写的工资数额补偿你,一年补一次,到合同期限为止。
    至于社保关系有两种办法:一是你去人才办理个人存档,同时委托人才替你缴纳社保(这可以延续你的社保不间断,但至少要委托缴纳半年才行);二是你先别管社保,等找到新单位再继续交,中间间断的可以与新单位协商,你自己出钱单位给你做补缴(这种办法补缴需要你出很多钱,因为单位承担部分比例很高的,感觉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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