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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给孩子补办出生证明

离婚 2019-06-09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婴儿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 村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5.办证人的身份证。
    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 出生证补办具体流程为: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8、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登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 咨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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