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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号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在徐州市宁县人民医院手术,术后骨头位置有点错位没摆正,医生说不影响,目前4个月还不能走路,上海六院复查说这种情况走不了路的,需重新手术……现在这种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需要医疗鉴定后才能决定还是怎么样?我们目前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其他 2018-10-15 17: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以就纠纷协商解决。也直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查明事实。。。要看详细病历,诊疗活动非常专业,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不是简单描述就可。。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在民事纠纷中最为复杂,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此案可协商代理。
  • 有可能,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责任技术鉴定,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如果手术差错导致没法走路,医院存在过错,先治疗恢复,收集证据,再主张赔偿等。
  • 先收集证据比如诊断书,医疗费票据等
  • 依您所述,初步判断为医院的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建议您封存并复印病历,通过分析病历来确认医院的过错,并分析医院责任大小,医院需要为其医疗过错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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