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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离职了,但是我离职不是自愿的,公司老板和股东之间总吵架,然后我要经常沟通两边的情况。忽然,就说叫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我在离职前能做什么和准备什么资料去告公司么?公司在我入职的时候并没有给我一份合同,离职偷走劳动合同合适么?

其他 2020-03-07 13: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需要起诉你们的单位,又想证明你是这个劳动的事实的话,那么,如果你提交这个工资的证明,还有这个上下班的打卡的证明,也是可以证明你的劳动的事实,那么,你就不需要去偷这个劳动合同的,偷劳动合同是属于盗窃的呢;希望对你有帮助!
  • 如果你需要起诉你们的单位,又想证明你是这个劳动的事实的话,那么,如果你提交这个工资的证明,还有这个上下班的打卡的证明,也是可以证明你的劳动的事实,那么,你就不需要去偷这个劳动合同的,偷劳动合同是属于盗窃的呢;希望对你有帮助!
  • 您好!不可以的,不管有什么理由,盗窃总是不对的,如果您真的需要该份劳动合同,您可以在起诉后申请调取证据,因为您提出有证据可以证明但是掌握在被告手中,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如果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实务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造成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自主创业、再就业优惠损失;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或者自主创业时,可以享受一定税收、财政等优惠政策;
    未能就业的工资损失:
    离职证明往往是新公司为了规避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证而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文件,一旦劳动者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可能会导致新公司不录用劳动者;

    赔偿的途径有三种: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商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三、有权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
  •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你好,建议向劳保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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