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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他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他的这套房子现在好像已经到期了,所以他就想要把这个房子给卖出去,他在农村还有一些土地的,所以他也,想要把这个土地给转让了,但是他的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是30年,请问一下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了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吗?

其他 2018-10-16 16: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申请延长期限。
  • 到期后才能延期的。
  • 您好!可以申请,盗图管部门办理。
  • 你好,这个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向你房屋所在地的地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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