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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主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现在不想租了,合同上有写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可是我和房东交流过,房东不同意并说要不然我找人合租要不然找人转租,当时有交过一个月房租和两千块押金,还没住满一个月,也没有损坏任何家具,押金可以要回来么

其他 2018-10-16 2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别人转租的房子,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经原来房主同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关于房屋转租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一、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 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 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的,如租赁合同允许转租或者取得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转租合同有效。
    如果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者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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