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房子归我所有,但是另一方就是不配合到房管局签字,房管局因另一方不来签字不给办理房产手续,除非让法院判决才行,法院就说民政局的章有法律效力,不用法院判决,房管局应该按离婚协议书上办理房产手续就行,但是房管局不认民政局的章,这事怎么办啊

离婚 2018-10-16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理论上你们有离婚协议书又有离婚证,房管局应该给你办理过户。因为离婚协议书上本来就有对方的签字。房管局这种处理你向他们领导反映一下。如果还搞不定,就逐级投诉。实在不行,告房管局不作为吧。
  • 你好是这样的。
  • 你必须要起诉后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房管部门才会给办过户的
    【追问】难道民政局的章没有法律效力吗?那以后结婚是不是也要经过法院呢
    【回答】民政局的章当然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法律强制力,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是你们的协议书
  • 你得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沧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