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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最近由于经营不善,所以很多股东他们都打算要把手上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是转让给公司之外的第三人,我就想了解一下,如果股东要转让股权的话,应该怎么写股东会决议?律师你好,麻烦告诉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的条款要怎么写规范些?

股权转让 2018-10-19 22: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写清楚股东身份信息、公司详细信息、股东持股数量、代转价格、内部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协助办理股权工商登记等事项。
  •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准备。
  • 年月日在(地址)召开了(企业名称)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人名),出席人、(股东姓名),代表股权%,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表决比例和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 你好! 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 年月日在(地址)召开了(企业名称)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人名),出席人、(股东姓名),代表股权%,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表决比例和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增加新股东____。 2、(变更股东)同意股东  (原股东姓名或名称)             在  (企业名称)的  万元出资转让给   (新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亲笔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人: 受让人: 根据(公司名称)章程规定和股权转让人的申请,股权转让人、受让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公司地址)自愿签署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将其在(公司名称)所拥有全部(或部分)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所有。 转让双方自签字之日起,股权交割清楚,转让前引起的债权债务由转让人承担,转让后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承担。 转让人(签字):受让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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