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买了一个品牌的燃气灶,爆炸了,如何索赔,没有造成人员损害

产品质量 2018-11-24 2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另一个要件。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侵权,更谈不上侵权损害赔偿。
     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系合法权益受侵害所致;二是损害具有可补救性,即所受损害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三是损害的确定性,即损害事实确实发生,并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衡量其大小和程度。
    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 造成人身损害:人身损害是指侵害受害人生命健康权、身体权的损害后果。人身损害所受到的损害是人的身体、健康、生命被造成侵害,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的结果,其侵犯的权利须是生命权、健康权,且这种损害所带来的财产损失是可计量的。例如,员工因工伤而丧失劳动力导致工资的损失。人身损害还存在着一种特殊情况,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同时,精神也遭受着痛苦,这也是一种损害,例如,毁人脸容,受害人可就这两种损害请求赔偿。
  • 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害须具有四个特征:(1)损害必须是对合法的民事权益的侵犯,即该种权益须是法律上应当予以保护的;(2)损害在法律上具有可赔偿性,即受害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3)损害后果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4)损害须具有明确且直接的特点,即对将来的损害、假想的、偶然性的、丧失机会的可能性等不确定性因素的猜测,不具有可准予赔偿损失的价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西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