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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前夫应承担孩子的学费,并每个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可是我于2018年9月份和10月份并没有收到前夫给孩子的生活费,以及孩子的学费,并且他把我的微信和联系电话都拉黑了,以至于我无法找到他,请问,我能对他提起诉讼吗

离婚 2018-10-17 14: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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