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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了一家店面,是46分成的,成本也是46分的,我是拿4的,如果我买了店里用的东西花了6000块,合伙人花了7000块,月底算账的时候两个人都把花销报上去,共13000块。从利润减去13000,剩下的我们再46分,这样操作是对的吗

其他 2018-10-19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买的,则不该减去13000元利润,直接分总利润。
    【追问】直接分?,可是我们俩个花钱的金额不一样?而且我们占比也不一样啊?4的这位应该花钱我只出4才对吧
    【回答】如果是买东西,你们该支付对价,你们约定的是经营利润46分。如果先扣除你们买东西的费用,本质是不按利润分配约定履约。
    【追问】那4的那位用自己的钱买了6000的东西,上报上去,用我们利润减去6000之后,我们再按46分这个月的利润是对的吗
  • 扣除成本,按出资比例分配。
  • 具体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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