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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工地第一天工作,(家人年龄已六十多,工地要求55岁以下可以工作,家人是被包公老板偷偷带过去的,之前也和这个老板工作过,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小工)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挤伤,食指和中指甲床各被挤掉一半,食指顶部快漏骨头,指甲无法再生。食指中指无名指指甲上面部位肌肉组织缝针一共大概有六七针,(肉被挤掉连着一点,医生说已坏死,慢慢会脱落)各指肚没受伤。受伤当天老板在小诊所给简单包扎缝针,我们强烈要求下给拍了片子骨头没事,医药费治疗费老板已出,(现治疗费花了七百)老板不愿给好好治疗,只是小诊所大概治疗,态度强硬,老板答应给路费让回家和后续治疗费五百元,只是家人要两三个月恢复,不知道还应不应该给误工费,想咨询一下,还有没有具体赔偿费用,这个受伤程度能不能评伤残等级,请大家给出出招,万分感谢!

其他 2018-10-22 1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再申请伤残登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赔偿。工伤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工伤赔偿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认定鉴定结果而定,主要依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计算。建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索要赔偿,以法律形式保障自身权益。
  • 1、 先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再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具体工伤等级以鉴定的为准;2、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要求相应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保局支付工伤赔偿款,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也可以由社保基金先行垫付;3、 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再申请伤残登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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