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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全款买的车子,但是名字是妻子的,如果离婚该怎么分呢?

离婚 2018-10-25 06:4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
  • 你好,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
  • 你好,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
  • 协商不成的 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是个人财产,不分。
  • 搜集出资证据,可以要求分割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登记是女方的,应该视为女方婚前的财产。但是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男方全款买车,则可以申请确权,车辆属于男方所有
  • 你好,婚前房产全由一方出资购得。比如夫妻一方或者其父母单独购得的房产,那么即便婚后才办得房产证,那么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按揭买房。只要能证明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后仍然是夫妻其中一方还贷,那么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该套房产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应当视为出资一方自愿将房产与另一方共有,则该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一般情况婚前财产归个人
  •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登记是女方的,应该视为女方婚前的财产。但是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男方全款买车,则可以申请确权,车辆属于男方所有。
  • 你好,需要分析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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