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正起诉离婚,一套房子是父母给的首付,并且20年的贷款也是父母在替我还。我们没出过一分钱,只是贷款时用了对方的公积金贷款名额,但双方公积金未动用一分钱,还在原有账户上。我的房子是否属个人财产,如果对方以我用了她公积金名额为由,要我补偿,怎么办?如果要,额度多大?

离婚 2011-09-16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