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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有一个五岁女儿。现在男方有好久没有给生活费了我该怎么办。从结婚到现在他每个月工资都不给我就只给生活费。而且每个月生活费不是按时过过。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小孩从小到现在都是我一直带。如果离婚了小孩归谁抚养?

离婚 2018-11-12 21: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一般情况下,2岁以下孩子归母亲,2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10岁以上考虑孩子个人意见,也可达成协议轮流抚养
  • 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夫妻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 合一的,则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由法院进行依法判决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由男方还是女方享有。同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决的原则,因此法官应当依据该原则,即有利于子女成长作出判决,并在子女达到十周岁时询问其个人的意愿。
  • 抚养权的判决要根据多方面因素的,双方的收入状况,对孩子成长有利环境。建议来电咨询,把情况了解清楚才能给予给专业的意见。
  • 有利于小孩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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