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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30万购买一套价值35万的房产,其他5万由夫妻双方出资,婚后6年夫妻闹离婚,而房产在谈离婚之前才办好,写的名字是出资30万父母一方子女一个人的名字,而且现在房产价值100万了。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处理?谢谢了

离婚 2011-09-17 01: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本案件父母为自己的子女出资,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义下,父母出资部分的产权应为子女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出资的金额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
  • 房子是出资父母子女的,夫妻双方的出资按共同财产分割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父母为自己的子女出资,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义下,父母出资部分的产权应为子女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出资的金额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认为应当认定为父母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夫妻出资的5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在本案件父母为自己的子女出资,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义下,父母出资部分的产权应为子女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出资的金额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房产原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金额部分属于共有财产。武汉专业婚姻家庭财产案件律师。
  • 房子是出资父母子女的,夫妻双方的出资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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