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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3天,在上班期间韧带扭伤,做了微创手术,手术费,护工费,还有因做手术往来车费,能在用人单位报销回来吗?法律有规定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报销给患工伤的员工吗?

其他 2018-11-14 05: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 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 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先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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