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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最近跟别人打官司,因为对方欠他几十万,老是赖着补还钱,说没钱,天天出去玩。我朋友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还申请了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请问我国的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麻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8-10-23 12: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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