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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开封人 我父亲驾驶机动三轮在转弯时被直行的面包车撞伤 请问我们是不是要负主要责任? 负多少责任? 另外,我父亲现年62岁 车祸造成轻微颅内出血住院治疗一个月,对方无人员受伤只是车有点损伤,像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父亲的利益。 急切等待您的帮助

调解 2017-11-22 00: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所以在出院后应当凭借这些证明材料同侵权人进行协商,如果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上面是责任的划分。在各省市区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中,对主次责任划分不尽相同,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是7:3,也就是对方要承担70%的责任。
  •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 您好,首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责任划分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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