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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房产帮别人的银行贷款做了抵押担保,现在借款人有可能无力偿还,且其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另外还有一个担保人,请问法院是同时执行我与另一个担保人,还是只执行我一个人?还有,如若拍卖我房产的所得不足以偿还贷款,但是达到抵押合同上的预估价,那我是否需要承担不足的部分及其他费用?会不会冻结我的工资卡,并且执行我的另一套房产?

其他 2018-10-24 09: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执行由执行局选择。
    【追问】如执行房产不够偿还借款,那是否会继续执行我个人工资卡?
    【回答】当然可以的
  •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对于债权人是承担连带担保的,是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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