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大专学生,20岁,今年4月份参加了一场群殴我方学生20人左右在学校门口打外校学生4人左右导致有一人骨折说是轻伤害但一直没有轻伤害的书看到。后被定成寻衅滋事罪,交3000取保候审了。具体情况:我是被别人喊去的打几个外校的但是后来没打成。外校的人就喊了人来,后来我就打电话喊了5 .6个人这样子,其他人不是我喊的。因为在里面的人跟一个同学发生矛盾曾打过我同学后来我就去说了一句话:“那个打过你的你打那个”,后来打了起来我没有打人。我看了一会走了。现在局里定的取保书上是以我的名字开头的等人寻衅滋事罪。但是我认不得对方也不是我跟对方发生矛盾的,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基本会定谁的责任大。一共三个人取保。开庭的话赔偿问题是我们三个取保的人赔偿还是20几个参与此事的人一起赔偿。我09年打架曾经取保一次缓刑期已过。可以说是理犯。有没有机会可以再判缓刑了。

刑事辩护 2014-08-18 13: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你们涉嫌共同犯罪,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共同承担。你可以能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具体办案可委托律师辩护
  • 如是首犯或主犯应当追究,一般参与的可以不究;如你构成犯罪,因是累犯,缓刑的可能虽有,但希望很小。
  •  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大家一起赔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