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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8年再婚,丈夫在婚前就一直经营着一家电器维修中心,尽管我本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很强,但丈夫非常排斥我参与经营,只让我开车帮他进货,跑业务,后来我就去了外地工作。近日偶然得知,他已经悄悄地将维修中心注册在自己女儿名下了,我自然很气愤。请问:丈夫所经营的电器维修中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的丈夫是否有权力擅自处置维修中心的所有权?

离婚 2011-09-15 23: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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