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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男方,但现在他和现在的老婆要卖这个房子后再买,我儿子又和他们在一起,那现在卖这个房子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1-17 2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如果是你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那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属于你的;如果是你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离婚的时候,首付还是你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按照你们偿还比例分割。
  • 您好,房屋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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