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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2年离的婚,当时孩子判给我,男方不出任何费用。现在我没有固定收入,孩子在男方带,我每个月寄1000生活费,现在我没能力寄了,以后我不寄了,会怎么样呢

离婚 2018-10-27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问题,在离婚当中,对于小孩的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的。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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