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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人正式上班第二天在工厂里,要从罐车上下来,意外滑倒,导致左腕摔裂,看病期间,工厂没有按工商事故处理,看病用的工人的医保,工厂仅在出院时付了医保那部分钱。工人住院期间,工厂答应每月给开1000元基本工资,但一直延迟,现在工人已经辞职,还有基本工资没有发,现要求工厂对这次意外事故再次给予赔偿。工厂不答应,怎么办?

其他 2018-11-21 08:3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认定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正常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劳动者辞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合同发生纠纷时,通常有以下情形: 1,有明显违反约定行为,这是违约,那么可按合同违约部分的约定索要赔偿; 2,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误导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这其实是欺诈。 不论哪种情形,建议你首先咨询天穗律师网,因为每个案件类型、案件性质都不同、诉讼时效也不同,涉及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咨询天穗律师! 天穗律师网,依托天穗律师事务所,行业领先律所,服务可靠,咨询免费,一对一律师服务,一站式服务,让您的案件大占主导优势! 免费咨询电话:4009-669-113,天穗律师网:ts110.cn
  • 您好,建议您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你好,建议去做工伤鉴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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