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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阿姨,她刚刚换工作了,他现在是一家公司的人事,他们这家公司刚刚起步,他们需要你定一些劳动合同的规定,她想咨询一下律师,劳动合同规定离职要赔偿公司损失,这样做合理吗?希望律师能够帮忙解答一下,非常的感谢

其他 2018-11-09 08: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草拟劳动合同规定离职要赔偿公司损失合不合理的问题: 是合理的,《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草拟劳动合同规定离职要赔偿公司损失在以下情况是合理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是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并未作出规定。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中规定了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两条法律规定的内容,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支付用人单位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的责任,如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好,关于草拟劳动合同规定离职要赔偿公司损失合不合理的问题: 是合理的,《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有相关培训,或是竞业限制可以约定
  • 您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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