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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上个月在一个公立医院做了一个眼部祛皱手术,我因为爱美吧,35岁了,眼内角有几根小皱纹,我觉得碍眼,就去找一个医生做了这个手术,我本来没有眼袋,医生自己也说我没有眼袋,就去点皮就可以了,可现在皱纹没去掉,眼睛外面下边被他切去了一块肉,一边留下一个塌陷的洞,被他做出二个一大一小的眼袋。脸部还一边上一边下,还有留下二个很大很长的伤疤。被他毁容了。我找了他,他说半年后重做,修复。我现在很痛苦,不敢见人。而且我怎么可能再要他做呢?本来一点点小细纹,现在变成这样了,我自杀的心都有了,我该怎么办呢?请百忙中告诉我该怎么样维权。

争议解决 2009-05-11 0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你如果就该手术达到了伤残等级,则可按伤残等级要求伤残赔偿金,后续需要整容的,则存在后续治疗费,对你精神造成了损害,你还可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当然还存在其他一些赔偿项目,建议带病历、合同、术前照片等资料与律师面谈。
  • 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具体请电话咨询
  • 你首先可以跟医院协商,要求医院赔偿。医院如果不赔偿或者赔偿数额你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此时建议你找一个专业律师,让他代理诉讼。这样可以全面、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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